婚姻感情挽回諮商中心
婚姻挽回-公司簡介婚姻挽回-服務項目婚姻挽回-真實案例婚姻挽回-法律常識婚姻挽回-承辦流程
婚姻感情挽回諮商中心
婚姻挽回 首頁 > 法律常識

已喪失監護權的一方,是否可再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

值得注意的是,有親權之一方受傷、殘廢、四肢不能動彈,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,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,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,拒絕他方探視、罹患重病,無法再照顧孩子……等,則另一方都可隨時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,申請變更親權行使之人。

只要找出監護權(親權)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,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,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(親權)。目前有很多現象是監護權在父,但撫養子女卻是母,父根本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,所以就算當初協議子女的監護權歸前夫,你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,就可以提起變更監護人的訴訟,勝算相當大呢!感情挽回

上一則返回列表下一則

夫妻財產調查 婚前徵信 離婚證人 家暴協助 離婚協助 感情挽回 婚姻諮詢 婚外情抓姦